药监局本该是官方“职业打假人”

发布时间:2019-09-01 11:35:15


 

面对一己之力不可抗拒的不公不义,弱势者常常都是寄望于疏而不漏的恢恢天网,忍气吞声地祈求因果报应。幸运的是,不懈地追求公平正义者从来不缺。这样的人,才真是当年鲁迅所赞誉的“中国的脊梁”:“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 在我看来,活跃于江浙沪一带的 “职业药品打假人”高敬德,即无愧于这样的褒扬。而自称被高敬德“下了套”的杭州药监局江干分局,则起了反衬作用。

  据中国之声报道,高敬德近日举报,杭州江干区神龙保健品商店售卖假货被他“打假”后,买通杭州市药监局江干分局。由药监局出面要求其“私了”,并签署了“私了协议”。高敬德的证据是:“私了协议”赫然盖有该局公章。

  对此,该局局长莫清兰回应媒体称,药监局是在调解双方的纠纷,盖章只是为调解结果做见证。还承认当时做法欠考虑,药监局系被高敬德下套。

  不平则鸣,何况是局长。这番不乏示弱意味的鸣冤叫屈,从莫局长的角度看自在情理之中,但在旁人眼中就未免疑点重重,并且可以预期,人们还会在释疑之后佩服高敬德的聪敏,并继续质疑药监局的行为。首先,药监局对有售卖假货嫌疑的神龙保健品商店,非但没有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彻查处罚,反而以礼相待,不顾公义同意“私了”,勇挑调解重担,这样的角色错位是否有玩忽职守的嫌疑?

  具体而言,药监局和莫局长面临的质疑是,贵单位的职责,究竟是为深受假货之害之苦的广大消费者服务,还是为有售卖假货嫌疑的商家服务?

  其次,有必要解析富有情感色彩的“药监局系被高敬德下套”这句话。职业打假通常是指靠打假谋利的行为,一直存在争议。当然谁都可以反对甚至鄙视这种行为,然而必须承认,只要法不禁止,它就是可行。况且,职业打假增加了造假的成本,这想必是无可置疑的。药监局与高敬德,一官方一民间,一职责一义务,在功能上高度重合——— 监督药品市场,防止假货危害公众健康——— 按理说该是共建和谐社会的同盟,在莫局长的自辩之词中,却成为了相互施展计谋的对手,而且高下立判。其中的荒诞滑稽之感,足以促人大跌眼镜;而是非曲直,明眼人想必也能一目了然。

  从另一个角度看,虽然有“职业打假人”的帽子,但相对于药监局公权力,以及造假骗子的能耐,高敬德的弱势是不言而喻的。为自己的安全和打假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着想,他自然要担心拒绝“私了”要求、得罪药监局的后果,更要考虑签署了“私了”协议后,没有“调解方”药监局的公章,万一事后药监局不认账的风险。其实,要判断高敬德所作所为的对错和损益,根本不用去揣度他的动机,只需要衡量他“下套”行为的效果:略施小计,盖上公章,证据到手之外,还顺便打了一下假,。不可不谓功莫大焉。

  走笔至此,从中可资汲取的教训已经水落石出,不能秉公行政、尽责尽职,。当然,也有必要说明,就事论事,并非要将当事该局和局长一棍子打死。查阅杭州媒体,就有莫局长率部属“潜入”贩假“讲座”,“三招搞定‘中招’的老年人”的报道见诸报端,表现相当称职。只是这样一来,莫局长恐怕又要面对诘问了:涉事的神龙保健品商店也有贩假嫌疑,贵局为啥如此客气殷勤?这哪里是下套,明明是主动往火坑里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