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医生是护工”遮不住医院管理硬伤

发布时间:2021-04-04 18:44:15


  胡艺

  日前,媒体报道称沈阳一名精神病患者在医院自缢,值班医生路过见死不救。9月9日,,称当事人是沈阳阜康中西医结合医院聘用来看护精神病患者的一个护工,并非医生。发言人称这名护工在打卡时确实没有看到那位自缢的女病人。(9月9日中国新闻网)

  果然不出我等所料,“见死不救”又是临时工惹祸!但凡出事拿临时工当挡箭牌的做法已经让人产生了“审丑疲劳”。对此,网上一个段子颇能说明问题:“临时工人一声吼,地球也要抖三抖;临时工人本领强,敢为中华造脊梁;临时工人胆子大,刀山火海都不怕;临时工人觉悟高,有啥责任一肩挑;临时工人会表演,扮过警察和城管;临时工人是块砖,哪里用来哪里搬!,就能改变医院见死不救与患者在病房自杀的事实吗?

  其实,不管是医生还是护工,不管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都没有权利对患者自杀视而不见。,这名护工在打卡时确实没有看到那位自缢的女病人。但是该发言人又称,护工每半小时巡视一次病房然后打卡,这名护工只打卡不巡视,打卡的价值又体现在哪里?医院的服务质量又如何让人放心?

  悬壶济世、救死扶伤是医护人员的天职,医院本该精心救治,耐心开导患者,帮助患者早日康复。特别是有心理疾病的患者,医院更应多一份耐心与细心。然而,住院患者在病房上吊自杀,,却看不见患者上吊自杀,医院巡视制度岂不是形同虚设?

  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不谈医护人员这种特殊职业必须救死扶伤,要有父母心。一个具有正常道德情感的人,也会具有起码的怜悯之心,看见有人上吊自杀,也要及时呼救或者参与解救。这是做人的基本的道德底线。医院的护工岂能自毁声誉,自废道德,见死不救?这到底是医护人员看多了精神病人寻死觅活,错误判断这名病人不会真正自杀;还是见惯了生离死别,对病人早已丧失了恻隐之心,只要没有直接利益的事情就不做?

  医院过分看重经济利益,用大检查单、大处方忽悠患者,乐于收回扣、拿提成,对经济困难的病人见死不救,早已为公众所诟病。“拆线门”、扔流浪女、“医跑跑”这类负面信息已经把医护人员的形象降到冰点。有的医院不仅不回应患者的期待,拿出诚意改善自身形象,却对精神病患者疏于管理,医院巡视制度虚置,如何服众?在我看来,“不是医生是护工”这块遮羞布根本遮不住医院管理缺位、医护人员责任心差的“私处”。医德沦落至此,损害的不是个别医护人员的声誉,而是整个医疗卫生行业的公信形象。

  从法律的角度讲,家属把患者送到医院,委托医院看护、救治患有心理疾病的患者,他们在支付了相关费用以后,就与医院达成了契约关系。医院有义务遵守与患者家属的约定,认真履行看护、治疗职责,勤巡视、勤观察,发现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以防发生意外。医院把有心理疾病的患者扔在病房,派一名“只打卡不巡视”、不管病人死活的护工“看场子”,导致患者上吊身亡。医院已经涉嫌违约,要对患者自杀负责。虽说患者自杀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医疗事故,但是医德冷漠导致患者自杀身亡也是一场“医德事故”。、“确实没有看见”之类老掉牙的外交辞令蒙混过关呢?

  如果医护人员多一份医德,多一份责任,如果……悲剧已经发生,此时做再多的假设与分析也无法挽回患者的生命。令人担忧的是,,只强调当事人的护工身份,不想着修补患者在医院上吊自杀的制度漏洞,用法制与道德的双重力量唤醒救死扶伤精神,留住滑坡的医德,让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