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执业资格证的“医生”打针打死40多天的婴儿

发布时间:2019-08-25 21:21:15


  昨天,逮捕。经查,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她给一婴儿注射了几次药水,导致婴儿死亡。婴儿停止呼吸时,才出生40多天。

  几针打死40多天大的婴儿

  涂某是从贵州来玉环打工的民工,今年6月,他的女儿出生。7月30日,41天大的女儿生病了,出现发烧和腹泻的症状。当晚,涂某和妻子将女儿抱到了老乡王某处看病。

  王某说,当时她没给婴儿量体温,根据其父母所说的症状,给婴儿肌肉注射了2毫升的复方氨林巴比妥针。之后,涂某夫妇带着女儿回家了。

  第二天中午,婴儿还在拉肚子,夫妻俩又把孩子抱到了王某处。王某说,她量了孩子的体温,有40摄氏度,于是又注射了2毫升的复方氨林巴比妥针。接着,王某告诉涂某,3小时后带孩子再来注射一次。

  王某说,当天她又给婴儿注射了两次复方氨林巴比妥针,每次都是2毫升。

  “小孩打完最后一针之后,马上拉了一点黄色的稀便,然后眼睛睁着,嘴巴也张着不动了。”涂某说,在回家的路上,他发现孩子一动不动了,而且没了心跳。

  涂某和家人将孩子抱到王某处理论,并且报了警。接着,孩子被抱到人民医院急诊,医生说孩子已经死亡。

  为什么婴儿会死亡

  根据医学鉴定,其死亡原因为:感染性腹泻伴高热、脱水基础上不当用药导致低血容量性休克、呼吸抑制而死亡。

  根据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说明书记载:肌肉注射,成人一次2毫升,在监护情况下极量为一天6毫升,2岁以下一次0.5—1毫升,本品不宜连续使用,体弱者慎用;且本品有抑制呼吸中枢作用,用量过大易引起大量发汗、虚脱,并可导致血压下降、休克等症状发生。

  据介绍,本病例系感染性腹泻伴高热患儿,本身存在脱水及电解质紊乱。而王某在未补液及纠正电解质紊乱的情况下,给40多天大的患儿肌注复方氨林巴比妥,9小时内3次肌肉注射合计约6毫升,属于严重违规过量用药。患儿在最后一次注射后半小时内死亡,其死亡与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过量使用及原发病的严重性存在因果关系,其中违规过量用药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因素。

  王某涉嫌非法行医罪

  据了解,王某今年63岁,初中文化。她说,她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但给老乡看病已经有4年了。对于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用法,王某表示,她只知道此药是可以退烧的。

  8月1日,王某被警方刑事拘留。根据鉴定,王某非法行医导致婴儿死亡,对应的医疗事故等级为一级甲等,王某应承担主要责任。

  办案检察官认为,王某在明知自己未取得《乡村医师执业注册》、《医师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私开诊所,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涉嫌非法行医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