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具有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2019-08-04 15:14:15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具有法律依据: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医疗纠纷。该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3、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符合民法关于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的原则。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在解决医疗纠纷的过程中,医患双方达成协商解决而不在通过司法途径,实际上就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
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医患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只要不违反该法第55条的规定,就属于法律保护的范畴。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一个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三是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共公利益。因此只要符合上述三个要件,是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发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其后果就是协议的内容应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发生的医疗纠纷应受协议书的约束,享有请求权的一方只能根据协议向另一方主张其请求权,双方不能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