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要注意“三包”时效 及时维权

发布时间:2019-08-28 08:42:15


  本来换一台洗衣机方便过年用,没想到洗衣机一买回来就“罢工”,想找商家维修但商家至今还未开业,市民黄女士为这事烦恼不已。

  黄女士家里的老洗衣机在春节前坏了,于是她于春节前1月24日在市区某电器商行购买了一台洗衣机,可买回家后第一次使用就发现洗衣机不能启动,黄女士次日马上到该电器商行进行退换。但是,商家已经暂停营业休息,既找不到商行老板,也找不到维修人员。“大过年的天气又冷,家里人又多,洗衣机不能用只好手洗,还不容易干。”说起洗衣机的事情,黄女士就一肚子火。

  2月2日,黄女士又来到该商行,但是发现商行还是没有营业,里面只有一个留守的工作人员。黄女士要求其提供商行老板电话,但该工作人员却以不知道为由拒绝提供,并说该商行要等到2月9日才开始营业。黄女士担心,等这么长时间会不会已经超过“三包”规定期限?

  对此,。肖雷生表示,消费者在节前购买前应事先询问好商品的售后服务的相关细则,以及节前售后服务的工作及放假情况。一旦发生纠纷时,,因此,消费者应妥善保管。依照规定,商品“三包”期限,逢春节、“五一”、“十一”等法定节假日,依次向后顺延。消费者要及时维护自己的权利,以免过了商品“三包”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