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婴先天上肢缺如孕检医院赔偿6万

发布时间:2019-08-12 15:07:15


孩子出生后是先天左上肢肘关节以下缺如,孕检医院未能准确检查出孩子先天不足。11月16日,,医院赔偿孩子父母61500元经济损失。

2009年1月21日至6月5日期间,王女士六次到桐柏县某医院进行孕期生殖健康检查,六次B超切面显像报告单均未显示异常。6月6日,王女士被该医院剖宫产一男婴。产后,王女士和丈夫发现自己的孩子左上肢肘关节3cm以下缺如,经南阳市阳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法医学鉴定,男婴伤残等级为五级,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

王女士和丈夫认为,医院在产前检查中有医疗过错,没有及时发现胎儿异常情况,如果及时检查出来,她就会考虑把胎儿打掉。医院违背风险告知义务,侵犯了她和丈夫终止妊娠的生育选择权。造成儿子从出生就开始终生残疾。他们为此要求医院赔偿康复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和精神抚慰金共计15万元。

调解,孩子的父母与桐柏县某医院达成赔偿了协议,约定桐柏县某医院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1500元,于2009年12月30日前支付31500元,于2010年3月3日前付清下欠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