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托”背后的双重失灵

发布时间:2019-08-16 03:21:15


  [关键词]血托重现

  近日,有读者致电媒体,称一些人在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门前徘徊,与急需用血的患者家属搭讪,称可以帮助联系血源。记者对此展开暗访,发现这些被称为血托的人,低价雇来献血者,然后以高价转卖给急需用血的患者。一些医院及血液中心不对献血者身份进行核实是导致血托行业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京华时报》11月10日)

  对“血托重现”应该“零容忍”

  血一荒,不只是病人慌,医院及血站同样也会慌。,并且在这种压力下,某些机构很有可能就会放弃制度底线,令“门户大开”,默许这些“血托”发挥作用,以解他们当下的燃眉之急。在新闻中,一方面,这些血托找人献血,完全不会考虑献血者的身体健康,在献血者身体条件不适宜献血的情况下,血托会怂恿献血者向医生隐瞒实情,以获得献血资格。另一方面,这些被雇佣来的献血者轻而易举地就能够突破防线,拥有献血资格,,不免令人捏了一把汗。

  按照卫生部门的说法,这种血托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我认为,作为医疗机构及血液中心实在应该做到对之零容忍,主动拒绝这一种行为,捍卫公共医疗卫生安全。要知道,一旦在献血源头上放低标准与原则,就很可能让那些不合格的血液混入血库,从而带来种种医疗隐患,毕竟血液是可以传播多种疾病的,会对公共卫生造成危害。而在这方面,我们是吃过不少苦头的。在那些有偿献血泛滥的日子里,一些地方就曾经爆发过那些疫情严重的医疗事故。很多无辜的人,成为了问题献血的间接受害者,为之吃尽苦头,这样的悲剧已经是公众难以容忍的一件事情。□吴帅

  “血托”背后的双重失灵

  “血托”的背面是双重失灵。一方面是“血荒”。病人要输血,却发现医院闹“血荒”,没有血,病人只能等待,这很是令人焦虑。“血托”的出现,对于病人来说,无疑是“救命圈”,再贵的价格,明知道有诈,也照买不误,救命比什么都重要;。“血托”是钻了患者家庭互助献血的政策漏洞。患者家庭互助献血,即不论血型是否相同,献血后立即发给医院等量的血液。家属献血后,可持献血证到所在医院,为病人换用所需的等量血。家属中没有献血的,怎么办?也只能是找“血托”了。本来,鉴别“血托”也并不难,只要下点工夫。毕竟患者的亲戚真假还是能够从神色、言谈中发现的,但医院和献血中心都不太愿意花这个工夫。或许,。

  献血是件很严肃的事,其法律的尊严更不能被突破,“血托”的存在,既让病人看到希望,也让法律看到失望。“血托”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当解决了“血荒”,让病人不会对“血托”寄予厚望,“血托”自然会销声匿迹。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恐怕“血托”还会制造一些麻烦,却又给病人带来“生”的希望。□前溪

  应当断掉“血荒”与“血托”间的利益鸿沟

  从表面上看,互助献血这一举措,有利于保持用血储备的底线,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利于患者采血的实施:首先,患者可能没有可献血的家属,或者亲属献血量并不足以保障患者所需要的血量,这样就可能逼迫患者家属不得不另找出路,以满足患者临床用血的需求;其次,医院立足于治病救人,尤其是急救所需,对于没办法执行互助献血的患者,从而会放松要求,默许甚至纵容患者采取其它途径来满足。这样,血托必然会应“运”而生。

  这血托虽然该打,但是简单的禁止并无助于解决临床用血本身的困难。打击血托,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在血荒无法彻底根治的前提下,必须断开血荒与血托间的利益鸿沟,并作为考量应急献血机制可行性的重要标准。

  其实,互助献血本身是一个值得提倡的好办法,只是还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执行互助献血应立足于常态化,并扩大到社区、团体、单位等特定群体,即根据自愿的原则以群体为单位,约定每年献血的量,以及群体单位成员用血后的及时“补充献血”机制等,所有的互助组织与团体由血液中心统一管理。此外,还可以相应制定非互助团体成员,向互助团体求助机制,制定统一的补偿机制与办法,统一由血液中心代理协商与执行。从而,实现临时用血的封闭运行,堵掉血托的利益来源。□木须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