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河南省将探索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

发布时间:2021-01-17 08:17:15


河南省将探索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

新华网河南频道2月28日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记者 连惠燕)今后,我省将探索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逐渐取消医患双方私了的行为,这是昨日召开的全省医政工作会上传出的消息。

据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了医疗事故处理的三条途径:一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二是由卫生行政机关来调解,三是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但从目前来看,三种处理途径效果都不是很好。

去年,。目前,山西、江苏、浙江、上海等地,都在探索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模式。

在昨天的会议上,省卫生厅副厅长夏祖昌透露,今年要积极探索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逐渐消除医患双方私自协商赔偿的现象。与此同时,我省还将研究建立医疗风险预警系统,分级、分类开展医疗风险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每个月,各级医院都要对本院发生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进行分类,并邀请法律、医学鉴定等部门的人员共同参与分析讲评工作。

■ 纵深

背景 现行纠纷处理途径有缺陷

有专家指出,在现实生活中,无论通过现行规定的哪种途径,医患之间的纠纷往往久拖不决——医患之间自行协商,双方往往难以达成协议;,,鉴定的公正性往往受到怀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由于很多证据都是医院出具,患者不认可,在证据收集方面也较差。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有一个既懂专业知识又和医疗机构没有多大关系,医患双方都接受的“中立”调解机构出现,从中调解,在医疗纠纷处理上可能会更有效率。

去年10月23日,首届全国医疗纠纷第三方援助协作组织会议,在山西太原召开。,在各种新兴方式中,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成为最为典型和最有实效的一种解决方式。据悉,,行政规章的形式确定下来,进而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

经验 “第三方”重在权威和中立

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已经平稳运行了两年,医调委主任韩学军说,中立性和权威性是医疗纠纷处理的两个基本点,中立性是处理案件的基础,同时医疗纠纷的特殊性又决定了必须要有权威性。医调委的经验是,其调解人员大部分为驻晋部队医院的离退休医务工作者,医学专家库的成员大多数是离退休专家、教授。

在组织结构上,医调委是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之外、受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这样从制度上保证了其第三方地位。

公益性上,医调委严格遵守不收取任何费用的规定。这样不仅受到了医患双方特别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患者的欢迎,同时因没有利益驱动确保了调解结果的公正、公平和独立的第三方地位。

在机构的权威性上,,对医疗机构确实存在的问题根据医疗卫生行政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省卫生厅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由省卫生厅作出处理。长期的行政监督和医疗纠纷处理工作使他们在医疗机构中确立了威信。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等媒体)

新政打包

未完成下乡任务的医务人员不得聘任高一级职称:昨日的会议还透露,今年3月,我省将全面启动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实施方案。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需全部参与,医院每年下派人员不少于5个。

城市医院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新聘人员、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技术职称前,必须到受援县级医院或中心卫生院服务一年。未完成下乡任务一年的医务人员不得聘任高一级职称。

全省统一规划建设重点专科:三级医院及二级骨干医院重点发展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诊疗专科;其他医院重点发展常见病、多发病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和康复、预防、保健等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