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网购也能退货了

发布时间:2019-08-15 12:42:15


  核心内容:新消法即将实施,而新消法赋予消费后悔权,消费者可以七天内无理由退货。但是也有一些不适宜退货的情形,当消费者冲动买下一件商品后,发现自己后悔购买该商品,商家就拒绝消费者的请求。接下来为您一一介绍。

  网购来的产品不满意怎么办?即将于今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法》给了消费者“后悔权”: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不过,“后悔权”也不能滥用,在给消费者“后悔权”的同时,新《消法》也说明了一些不宜退货情形。

  案例:

  消费者徐先生在某网站上看到了一款正在促销的名牌羽绒服,优惠幅度很大且数量有限。于是一时兴起,抢了一件。羽绒服运到后,却发现这件羽绒服的款式颜色和去年他太太为他买的差不多,徐先生顿时觉得十分后悔,遂向网店要求退货,网店以该羽绒服质量不存在问题为由拒绝了徐先生的请求。

  点评:消费者有“后悔权”

  消费者通过非现场购物不能直观地判断商品的品质、质量、性能等,只能通过经营者提供的信息来判断,这必然会带来一些判断上的误差。新《消法》对消费者在无理由退货方面做出了新的明确规定,这一规定其实是新增了冷静期制度,赋予消费者在网购时的“后悔权”,旨在平衡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问题。

  考虑到网络购物市场的发育程度和对经营者的影响,防止有的消费者滥用这种权利,新《消法》同时明确了不宜退货的情形、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以及退货费用的承担等细节,从而增强了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

  “无理由退货”的例外

  1.消费者定作的;

  2.鲜活易腐的;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

  4.“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要与消费者一对一地约定,而不能单方面拒绝七天内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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