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专家抽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0-02-04 19:46:15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专家抽取办法:
1、医学会主持,双方当事人到场;
2、学会从电脑出示相关专家名册,请当事人提出应回避的专家;
3、按规定回避后,对专家随机编号,封存备查;
4、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相同数量的专家编号,最后一个编号由医学会随机抽取;
5、双方当事人对相关专业的专家各自随机抽取一个专家编号作为候补;
6、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双方当事人各抽取一名法医;
7、确定并公布抽取的专家鉴定组成员及候补成员的编号,并记录在案;
8、专家库不能满足需要时,可向当事人说明,经同意可从其他医学会专家库中抽取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这些专家无法到场鉴定,可以函件方式提出书面鉴定意见。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
1、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鉴定(当事人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拒绝参加鉴定的,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2、宣布会场纪律,介绍鉴定组成员;
3、推选专家鉴定组组长;
4、组长主持会议;
5、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6、专家提问,当事人如实回答,必要时,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7、双方当事人退场;
8、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进行讨论;
9、鉴定组的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过半数通过,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