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医疗事故的处理

发布时间:2020-03-18 05:21:15


发生可能是医疗事故的不良后果,对患者和家属来说是很大的不幸和损失,有时甚至是不可弥补的,这不仅会给患者和家属带来精神上和肉体上的痛苦,也会给他们的健康乃至生命和财产利益带来损失。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不可挽回,只能面对现实。当务之急是尽快查明原因,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所以,患者和家属首先应该收集证据,也就是进行病历资料的复印和封存。然后请有关部门进行病历分析,一旦确定医疗事故,患者和家属尽量不要激化矛盾。没有理智的冲动,不仅不利于矛盾的解决,反而会激化矛盾,对于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会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进行处理,辱骂或者殴打有关人员不但解决不了问题,相反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如果触犯了有关规定和法律,还要受到处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9条规定,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于经济赔偿,患者和家属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有理有据地与医院协商,与医院协商不成,可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得以公正地解决,实在不能合理地解决,还可以寻求司法诉讼渠道解决。

  如果明知或通过咨询,可以排除医方的责任,患方应理智争取医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而不宜无理取闹。实践中,常有患者方无理取闹的现象发生,其结果亦是损人不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