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检察院快速批捕一起“医闹”案

发布时间:2019-08-17 14:23:15


因病人输液时死于医院,死者家属在要求一次性赔偿300万元未果的情况下,,严重扰乱医院工作秩序。近日,耒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贺某等人。

2011年1月11日,患者陈某因“青光眼”到耒阳一医院进行住院治疗,14日,陈某在病房输液后死亡。因情况重大,耒阳市政府办当即组织医院、陈某家属及相关单位协商善后事宜。后因死者家属不同意对死者做医疗技术事故鉴定,且要求一次性赔偿300万元,故医院和死者家属协商未果。

1月16日上午9时许,犯罪嫌疑人贺某、沈某等人以医院不肯处理死者死亡赔偿一事为由,纠集20余人来到医院门口,不但拉起横幅堵住医院大门,而且跪在医院门口乱喊乱叫、焚烧“冥钱”,持续时间长达两个小时之久,致使医务人员无法正常工作,病人无法就诊,严重地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社会秩序是指人们在社会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道德规范、法律规章,一旦扰乱很有可能造成极大的财产、人身损失,特别是医疗场所,许多病人等待医疗救济,耽误不得。在此,办案检察官奉告广大市民,千万不要鲁莽行事,扰乱社会之学,到时害人又害己。另外,检察机关将一如既往的保持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社会公务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做到依法从严批捕、从严起诉,切实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