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官揭秘"潜规则"为市民维权支招

发布时间:2019-09-28 04:23:15


  豪宅缩水、“上帝”受辱、淋浴杀手……

  ■新快报记者 曹晶晶 通讯员 林劲标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了。今年既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后的第15年,也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新的消费者保护法实施条例的第10年。,。

  记者了解到,,,尤其以通讯、房地产、美容、汽车、食品等增幅最快,其中涉及电信合同纠纷案件共计4083件,同比增长11.89%;产品责任纠纷案件364件,同比增长169.62%;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更达7202件。

  ●捏造神话

  美容院乱植金丝赔大钱

  “金丝植入”美容术近年风靡一时,商家往往声称,该手术可以达到让手术者年轻三五岁并可“定格”8到15年的强大功效。

  2005年11月,东莞的严女士听信了这一美丽神话,花费9.6万元进行了该手术。术后,严女士的青春不仅没有“倒流”或“定格”,还因担心植入的金丝对身体有害而夜不能寐。

  东莞中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属于三类医疗机械的美容金丝并未经任何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市场上销售使用的金丝植入产品均属于无证产品。美容院为消费者进行金丝植入手术,既未能说明高昂价格的组成,又未能保障消费者安全,对长期存留在消费者体内的金丝将有何危害也无法预计,其行为明显构成消费欺诈,终审判决美容院双倍赔偿严女士手术费共19.2万元。

  无独有偶,珠海的肖女士也花费了6.72万元做了同样的手术。珠海中院于去年6月份也作出双倍赔偿的终审判决。

  法官说法

  越神奇越有问题

  东莞中院研究室副主任王创辉告诉记者,美容消费欺诈主要表现是:一是假借生物高科技外衣,捏造原理,寻求虚拟合理性基础;二是虚假宣传夸大疗效,营造术后美景引诱消费者;三是走私国外次品冒充精品忽悠消费者,或者给消费者看的是正品而实际使用次品。

  ●明知故骗

  开发商为面积差赔双倍

  2007年9月,佛山的李先生到南海某花园看楼,热情的售楼小姐一再向他推荐一套面积为136.57平方米的“现房”,李先生头脑发热当即交款。但交款之后,交房时间比约定迟了三个月不说,新房的大厅、厨房、厕所都漏水,油漆脱落……共有二十几处质量问题,厕所里竟然还有大便。更气人的是,到手房屋面积缩水了0.46平方米,而开发商早在售楼之前的2月份就已经拿到了测绘部门提供的该房屋面积为136.11平方米的图纸。李先生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迟延交付违约金及双倍赔偿房屋差额款。

  庭审中,开发商辩称,合同明确约定,房屋误差在0.6%以内的,其有权不进行补偿。

  2009年3月,。对于面积差额款,,尽管合同约定了误差免责情形,但开发商在确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的情况下,仍然将房屋按预测面积向原告出售,属于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原告多支付了购房款4639元,已经构成欺诈,因此判决开发商双倍赔偿原告面积差额款。

  法官说法

  “面积欺诈”有四招

,近年来,面积差纠纷时有发生。一些房产开发商通过各种欺诈形式扩大或缩小房屋面积,损害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面积欺诈的形式主要表现为:一是套内面积隐晦不提,偷换概念糊弄购房者;二是虚增面积多收房款,合同约定误差不退;三是面积涨水补收房款,引你上钩迫你就范;四是附赠面积难获产权,不受保护埋下隐患。

  ●淋浴致死

  热水器安装有误害死人

  2007年1月12日,自重庆到东莞打工的王晓娟(化名)死在了位于厚街镇康乐北路某房屋的浴室内。后来,公安机关确定“惠×”牌自然排气式热水器是凶手。该机器安装说明上明确“热水器必须安装金属管道将废气排出户外,使用时须启动排气扇”。然而淋浴房里没有安装排烟道,法医也认定受害人系一氧化碳中毒,“凶手”就是那台热水器。

  房屋的所有人叫林忠,转租人叫卢海,热水器是佛山顺德容桂×燃气电器厂生产的,由个体户彭雄出售并安装。谁该来为王晓娟的死承担责任?王晓娟的父母将所有涉案人都推上了被告席。

  东莞中院于今年2月份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无证据显示涉案热水器存在产品缺陷或质量不合格,故电器厂无需承担责任;林忠作为房屋的权属人、卢海作为转租人,都应对淋浴房的使用人王晓娟负安全保障义务。卢海作为出租方自行向彭雄购买了热水器,又无按照警示要求进行安装,应负30%赔偿责任;林忠即便将房屋出租,也要负一定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故其应负10%的赔偿责任;彭雄无安装热水器的资质,也没有按照警示安装排气管道,致使浴室内的一氧化碳无法排除,故应负30%的赔偿责任。,死者王晓娟作为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存在一定过失,故其应自行对损害结果承当30%的责任。

  法官说法

  没履行善良义务

  东莞中院研究室副主任王创辉提醒,作为经营者应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本案只要所有人、转租人、商家有任何一家履行了善良义务,王晓娟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被疑为贼

  消费者超市受辱讨公道

  不久前,吴先生到位于深圳市莲花路的华某超市购物。一进门,超市值班员工万某就盯上了他,怀疑他是惯偷。万某上前拍了拍吴先生的肩膀说:“我们好像打过交道。”吴先生不解:“我们打过什么交道?”万某只是说:“你自己清楚。”万某的言语让吴先生感到被侮辱,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并互有拉扯,万某还用手打了吴先生的嘴角。后双方被保安员拉开。次日,。

  深圳中院终审认为,华某超市员工将吴先生误认为小偷并对其人身进行了伤害,该行为侵害了吴先生的健康权及名誉权,且后果较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