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制度保证医生不“坏良心”

发布时间:2019-08-25 12:11:15


,批评有些医院把病人当商品,称这些医生“良心坏了”。(3月8日广州日报)
一些医院和医生职业操守丧失,医德败坏,根源还在于制度性规范的缺失。另一个原因是在当前一些社会风气的影响下,趋利意识和功利意识越来越强,一些医院和医生不是考虑如何最大限度体现社会价值、为患者服务和救死扶伤,反而完全“钻在了钱眼里”。如此形势和心态之下,出现患者住院67天,竟花掉各类费用550万元,以及医院与“医托”勾结坑害患者、对患者利益麻木不仁见死不救之事也实是必然。
解决医院和医生的医德和良心问题,显然不能仅靠医疗主体自觉。如果不能尽快建立一整套让医院和医生自主自愿遵循的制度,让医生不牟利、不坏良心只能是一句空话。一些国内药店为了利益使然,既使没有医生处方,也依然敢大胆向患者销售,但中国人到了西方一些国家,到药店买药就绝对没有现在这么轻松,没有医生处方是绝对不可能买到药的。别国的药店不是不想赚钱,而是制度和法律过于严苛。道理也正在于此,加强对医生的道德教育引导是一个方面,但建立起一个令医院和医生自觉遵循的良性行医制度,其实比道德性的构筑更迫切、更现实。
具体到现实中来,解决个别医生的医德败坏、良心缺失问题,需要国家有关方面在制度上推进。首先,应从制度设计上打消医院和医生的牟利冲动。令人诟病的“以药养医”问题,并不能完全归咎于医院和医生,也与国家对医疗经费的投入较少有关,在剥离虚高药价之时,对于医院的基本运营和医生的各类保障待遇,应引起有关方面足够重视,不妨像新医改方案设计的那样,科学合理地引进“药事服务费”。其次是,彻底堵塞医院和医生通过医疗收费、药物提成等借机牟利的机会。适时引进竞争,让“潜规则”失去生存土壤,从根本上尽快实现“医药分家”。
另一方面,开展对医院和医生的医德评价考核,让医德逐步成了一个“刚性”的约束机制,并驱逐无良医疗服务者“出局”,以净化医疗服务市场。 毕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