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遗失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例

发布时间:2019-08-12 11:42:15


  核心内容:公司不慎将劳动合同的遗失,员工和公司就公司该不该支付员工二倍工资差额及加班工资问题如何处理?员工提供的加班证据如何能争取到双倍工资?以下就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案例。

  具体案例

  2012年初小王通过人才市场应聘入某电子公司工作,由于小王表现出色,第二个月该公司就同小王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缴纳社保手续。一年后,小王开始不满意目前的工资待遇,而且认为公司加班工资也存在少发现象,于是被着公司在外寻找新的工作。

  一次偶然的机会,小王从公司人事部门的同事口中得知自己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被单位不慎遗失,恰巧想要跳槽的小王萌生了以公司未同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离职并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及加班费的想法。当小王向公司提出这个要求时,公司直接拒绝了他的请求。小王随即于当天向公司申请离职并解除劳动关系。事后,小王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及加班工资。

  经劳动仲裁部门仲裁结果为:公司支付小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及周六加班工资。公司对于该非终局裁决不服,起诉,要求不支付被告二倍工资差额及周六加班工资。审理中原告公司提交了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备案信息、考勤记录、照片光盘、仲裁裁决书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

: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因小王进入原告公司工作,依法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应当依法与小王签订劳动合同。而本案中,原告在劳动关系期间已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为被告小王劳动合同备案,即进行了职工录用备案(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从2012年年初至2031年年初,并于备案次月为小王缴纳社保,应当认定原被告签订了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