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可报销3次

发布时间:2019-08-03 01:10:15


  摘要 :江苏省泗洪县是革命老区,全县共有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病退军人及“两参”人员等各类重点优抚对象3800多人。为了切实解决这些革命功臣的看病难问题,该县由民政部门牵头,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及人寿保险公司配合,构筑重点优抚对象大病救助保障网,医疗费用做到三重报销,看病基本上不需要个人掏一分钱。

  一是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所有重点优抚对象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保费由县财政全额买单,报销比例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的档次执行。500元以内补偿20%;501-10000元以内部分补偿60%;10001-30000元部分补偿65%;30001元以上部分补偿70%。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为6万元。

  二是大病医疗救助报销。建立全县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同步结算平台覆盖全县城乡30家定点医院和26家村卫生站,与新农合及城镇医保处实现无缝对接,救助对象涵盖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特困职工、单亲贫困家庭等14类困难群体,在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余下的医疗费再进行二次报销,最高报销比例可达80%。

  三是商业保险公司报销。从今年起,所有重点优抚对象均参加泗洪县人寿保险公司的住院医疗保险,。优抚对象生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由乡镇民政办到县人寿保险公司统一结算,每季度报销一次,报销额度为20-50%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