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发布时间:2019-08-08 23:02:15


  全省在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础上,今年,西宁市率先在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6月9日,记者从西宁市卫生局了解到,据统计,目前西宁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中,有70%是社会力量设立的。为了使这部分机构也实行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让更多的群众受益,同时调动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的积极性,2011年,西宁市政府安排补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做了合理补偿,遴选了50种基层常用西药和中成药,在全市社会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行50种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另外,在这一基础上,西宁市还将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范围,随着村医补助扶持政策的逐步到位,使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全覆盖,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据了解,2009年以来,西宁市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使用了国家基本药物。在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药品费用比实施零差率前下降了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