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眼科门被曝三十家医院有假药流通记录

发布时间:2019-08-13 09:47:15


因给患者注射“假药”,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眼科门”事件近日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在上海市有关部门的阳光介入下,“眼科门”事件并未就此销声匿迹。

  “眼科门”用药确认为假药

  据媒体报道,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股22日通报了最近的调查进展:“眼科门”中所使用的“阿伐斯汀”(英文名Avastin)注射液为假药,此案件已移送有关司法机关。

  在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病事件发生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涉嫌的瑞安诊所和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了立案调查。经罗氏公司总部和上海市药品鉴定机构分别对查获的四瓶药品的包装材料、说明书和产品品质进行鉴定,确定在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使用的、标示为罗氏公司生产、批号为B6001B01的Avastin药品为假药。

  目前,案件已移送有关部门立案侦查,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对上海市范围内违法经营、使用药品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查处。

  最低获赔2000

  针对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61名眼疾患者出现不适反应的事件,9月22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通报了调查结果。通告称,通过对涉嫌的瑞安诊所和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调查,同时确定在市一院造成本次事件的阿瓦斯汀注射液为假药。

  从上海市瑞金医院处获得证实,通告中的 “瑞安诊所”即为上海瑞安肿瘤诊所。该负责人表示,瑞金医院并不直接参与瑞安肿瘤诊所的管理。

  有关人士指出,根据我国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假药并不一定为仿冒药品,问题还是应该出在药品进货环节。

  此外记者从患者处获悉,截止9月23日下午,第一人民医院眼科还有12个人尚未出院;医院对出院患者支付的最低赔偿金为2000元人民币。

  三十家医院有牵扯

  据南方周末报道,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111名患者被“召回”,缘于该医院用主治直肠癌药阿瓦斯汀作为治眼药出现异常情况。上海市以此种疗法闻名的还有新华医院等。保守估计,目前全国至少有三十家医院开展了类似治疗或研究。

  这种药物在国内既未上市,其治眼药的适应症也未获批准,而许多医院却把这一非法来源的药物作为“特效药”推销给患者。

  通过球内注射阿瓦斯汀治疗黄斑变性等疾病,按照眼科副主任孙晓东的说法,市一医院3年前就已经开展了这种治疗。2007年9月,在一篇发表于《眼科新进展》杂志的论文中,孙晓东和他的合作者详细描述了阿瓦斯汀用以治疗眼部疾病的前景:“……注射局限于眼内,对全身影响不大,较少引起全身副作用。并且玻璃体内注射简便迅速,方便患者的同时减少痛苦,容易普及,价格便宜,并节约了医疗资源……”这种疗法几年内迅速普及。除了市一医院,上海市以此种疗法闻名的还有新华医院,北京则有协和医院。保守估计,目前全国至少有三十家医院开展了类似治疗或研究,其中不乏四川华西医院、北大医院等知名三甲医院。

  在市一医院,南方周末记者发现,注射阿瓦斯汀的病人当中,除了作为主要适应症的黄斑变性病人,还有青光眼、白内障、高度近视等病人,几乎囊括了所有眼底急、慢性病。

  多名接受治疗的患者从医生处得到的信息是:这种药物是治疗他们疾病的惟一办法。一名在市一医院接受治疗的患者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医生告诉他,如果不打阿瓦斯汀,就要打一万多元的一种针。不过,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多名患者均称,打完阿瓦斯汀后,原病情仅能短期好转,过一个月还得再打。而市一医院发给病人的“注射须知”中也称,“反复玻璃体内注射治疗是必须的”。

  在市一医院,病人每次“打针”均需排起长队,以至于出现了从中“倒号”的“黄牛”。而北京协和医院据说更甚,一位曾在两所医院均接受阿瓦斯汀注射治疗的患者说,正是因为在协和医院的患者太多才改在市一医院注射。而上海新华医院由于价格较高(据说每次的药费和手术费均为500元),也使得更多的上海患者来到市一医院“打针”。

  事实上,市一医院“出事”之前,阿瓦斯汀玻璃体注射术已经成为一种“主流”的眼病疗法。今年3月份在上海召开的全国眼底病会议上,提交大会的论文中,有52篇谈及阿瓦斯汀注射治疗,共涉及33家医院。

  北大人民医院眼科专家赵明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阿瓦斯汀已是国内眼科临床公认的治疗老年黄斑变性的特效药,(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事件)并不会影响该药继续在临床上用于黄斑变性的治疗。

  曝医药流通黑幕

  据南方日报报道,近日有业内人士透露,并未在内地上市的“阿瓦斯汀”是医生通过灰色渠道从境外药品市场获得的,这早已成为业内新的潜规则,希望有关部门查个水落石出。

  之前,“看病贵”的根源是药品流通环节层层“扒皮”所致,这已经不是秘密了。现在,又来了个医生参与倒卖未获准国内上市药来谋取利润的新动态,看来“看病贵”之外又增加了“看病安全”的问题。一个“眼科门”暴露的医药行业的问题可真不少。

  “药商分两种,一种是国药那种,做代理批发配送的;另外一种是"大包商",专门做"带金销售",也就是给回扣。”业内人士介绍,在药厂———医药公司———医院/药店———患者的“明线”之下,一种药品从研发到患者手里还需要经过一条“暗线”:批药号、批价格、各地价格备案、进医保、招标、进医院、进科室。

  在这个漫长的流程中,除去药监局、发改委、物价局、各地方政府医保办等相关部门,光在医院这一环节,就要经过院长、药事委员会、药剂科主任、各科室主任、医生等。活跃其中的药商,从总代理的“大包商”到分代理再到基层的医药代表,在走每一个环节时往往都要花钱办事,药品到达患者手中时早已经过了层层加价。

  “一般药品零售价可能是成本的10到15倍,而像化疗药等独家、新特药更可高达上百倍。”这位业内人士说,虽然上海“眼科门”事件中的药物未进入医保的普通药品,但事件成因也可能因此与目前药物流通体系密切相关,医生敢用这种违规的做法赚钱,和行业潜规则下全行业的腐败是有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