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跨国人体试药命案”调查

发布时间:2020-01-14 16:27:15


  海宁一名普通农妇的死亡,使一项历时3年,涉及593名试药者的“跨国人体试药”活动浮出水面。而死者家属所雇律师在调查后得出结论称,此次人体实验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属于非法试药。

  随着本报记者深入实地的调查,一条由跨国医药企业、国内临床试验代理机构、基层卫生机构等利益群体结成的“跨国人体试药运作链”逐渐突显在人们面前。

  当跨国医药巨头紧紧盯上价格低廉、风险极小的中国“试药人”,地域广阔、信息闭塞的中国农村,是否会沦为一个跨国药企的新药“试验场”?


多名试药农民先后死亡


  5月12日,当记者见到了二审败诉后的叶沈明。虽然神情略显沮丧,叶沈明还是十分明确地告诉记者,对这样的判决结果他很难心服口服,如果能找到进一步的证据,他将继续提出审诉。

  1998年至2001年,浙江省海宁市马桥镇农民沈新连参与了韩国癌症中心医院与浙江大学肿瘤研究所合作研究的,由海宁市肿瘤防治研究所主持的人参防治大肠癌的药物试验——每天服两粒人参丸。

  2004年2月,沈新连患尿毒症去世。其子叶沈明怀疑母亲的死与试药后引起的血压升高有关,遂将负责药物试验的有关单位告上了法庭。没想到一审却以自己败诉告终。

  今年4月15日,再审判决书,他再一次败诉。:叶沈明的母亲沈新连与海宁市肿瘤研究所之间形成的并非医疗关系,该案不属医疗纠纷,沈新连的死亡与其服用的研究所提供的人参丸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也无法查清。

  以农妇沈新连为代表的这批“试药人”参与的是1998年海宁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下达的计划项目“人参预防大肠癌研究”,名为《朝鲜别直参防癌抗癌作用的研究》,由海宁市肿瘤防治研究所承担。海宁市肿瘤防治研究所隶属浙江大学肿瘤研究所,每年浙江大学肿瘤研究所会有一笔资金划拨过来,资助海宁市的肿瘤研究。

  海宁市肿瘤防治研究所主任沈高飞告诉记者?“这一项目,其实是韩国癌症中心医院与浙江大学肿瘤研究所合作研究项目,海宁市肿瘤防治研究所并没有承担任何的研究工作,也没有与韩国方面直接联络和交流研究情况,而是充当为浙江大学和韩国方面寻找人参丸服用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