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暂停10种药品销售

发布时间:2020-02-14 11:05:15


昨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暂时禁止二十五味余甘子丸、红草止鼾颗粒等10种药品在我省境内销售。

  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监测,二十五味余甘子丸、红草止鼾颗粒等10种药品在我省部分媒体上发布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或保证,并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确保药品广告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暂停这10种药品在湖北省行政辖区内销售,并要求检验机构进行抽验。

  10种严重违法发布广告的药品分别为:二十五味余甘子丸(生产企业: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红草止鼾颗粒(生产企业:青海君吒药业有限公司)、通舒口爽胶囊(生产企业:昆明群芳药业有限公司)、维血宁颗粒(生产企业: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羊痫疯癫丸(生产企业: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全鹿丸(生产企业: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偏瘫复原丸(生产企业: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肺气肿片(生产企业:郑州益圣药业有限公司)、华佗延寿酒(生产企业:衡阳古源制药有限公司)、气管炎橡胶膏(生产企业:锦州紫金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