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辜婴儿产钳致伤伤心父母拒绝领回

发布时间:2019-08-07 13:24:15


每次看到父母来了,2岁大的小新总是显得异常兴奋。因为从出生到现在,他一直生活在海宁某医院里。

由于出生时产钳致伤,小新一直没有被父母领回家。其间,小新父母还把医院告上了法庭。而在代为照顾小新2年后,6月9日医院从被告成为原告,向小新父母要起了无因管理费。

起因:小男婴被弄伤了

2007年4月14日,一个可爱的男婴在海宁某医院呱呱坠地。但是,他的降生并没有给父母带来太多快乐。“孩子有问题,产钳把他弄伤了。”当小新爸爸阿海把这个消息告诉小新妈妈阿玲时,阿玲呆住了。

4月16日,小新被父母带到嘉兴某医院治疗,花去了5000多元。之后,害怕小新会有后遗症,阿海和阿玲又带小新去了杭州、上海的医院进行检查。有医院称小新是正常的,有医院称小新智力发育可能较慢。最后,既担心又恼怒的阿海和阿玲把小新带回了海宁某医院,拒绝领回小新。

此后,。经过嘉兴和北京两地有关权威机构鉴定,小新的遭遇并不算医疗事故。最后,,该案中海宁某医院存在产钳操作不当的过失行为,并导致小新颅脑损伤,应按其过错大小对小新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海宁某医院赔偿小新父母3万多元。

对这一结果,阿海和阿玲很不满意,医院也不服,,嘉兴市中院最终维持原判。

医院:从被告成为原告

代为照顾小新2年后,海宁某医院把小新父母告上了法庭。由于小新父母没有出庭应诉,。

“2008年6月起,两被告以极端方式将小新遗弃在医院,还多次拒绝领回。”海宁某医院代理律师在法庭上称,医院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到小新的健康成长需要,才聘请了保姆全天照顾小新日常生活。医院无抚养监护小新的法定义务,为避免小新因遗弃而遭受不利成长,对小新的日常生活予以管理并支付相应费用,因此医院的行为依法构成无因管理。而在医院的无因管理行为中,小新是直接受益人,小新父母是最终受益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医院有权要求两被告偿付无因管理费。

代理律师提出了几个诉讼请求:;两被告要切实履行对小新的抚养、监护义务,立即从医院领回小新。

当天,主审法官在开审前,多次拨打小新父母电话,但其手机状态均为关机。庭后主审法官告诉记者,如果下次小新父母仍不到庭应诉,。

小新父母:

我们不是不要孩子

事后,记者联系上了一直没有露面的小新父母。“我们也是没办法啊,怎么可能不要孩子……”阿海抑制不住自己的激动。

阿玲则从家里找出了不少病历,上面都是小新到杭州、上海各大医院的检查记录。“两年来,我们也去看他的,总觉得他比别的孩子更容易兴奋,而且睡得很少,学东西特别慢,把他留在医院是希望医院能负责到底。”阿玲坦言,自己现在没工作,老公在企业打工也没多少钱,家里为小新看病已经东凑西借了好几万元,实在没钱再给孩子看病了。

在阿海和阿玲家里,记者还见到了一个出生没多久的婴儿。“就是怕小新有问题,我们才又生了一个。”阿海对记者强调说,“当然,我们也是要小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