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10 03:13:15


  核心内容: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款被拖欠现象很普通,有的严重程度表现为拖欠数额十分巨大,那么拖欠工程款和解决不了拖欠工程款的原因有哪些?建设资金不足,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行业市场环境法制环境不完善,政府拖欠行为,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产生工程款拖欠和工程款久欠不决的主要原因

  表面上看,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主要原因可归结为三点:一是建设资金不足,工程预算不准确;二是工程启动后原材料涨价或原设计方案变更,造成预算追加,引发双方矛盾未决;三是工程决算审计时间太长,有的拖延两年之久。从深层次分析,产生工程款拖欠及久拖不决的原因比较复杂,我们认为主要可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建筑市场供求失衡是拖欠工程款产生的基础

  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生产领域广阔,在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中容纳了大量的就业人员。随着二元经济结构并轨,在城乡劳动力市场走向统一的过程中,农村建筑队伍异军突起,全国建筑业劳务队伍迅速扩大出现严重膨胀,行业规模超量发展、组织结构不合理,导致生产能力明显过剩。此外,改革开放以来,大规模建设的投资主体、资金来源、投资方式、融资渠道等都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中,国家财政部分已由主体地位下降到不足10%,但人们对发展的要求又远远高于现有的投资能力,使得资金不足的问题更显突出,尤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有资金普遍缺乏,其项目投资70%来源于银行贷款,绝大多数工程项目资金到不了位。建筑施工队伍增长远大于建设工程项目数量的增长,而建设投资又远跟不上建设项目数量的发展,导致建筑市场激烈无序甚至恶性的竞争。为了生存,施工企业饥不择食,面对垫资、压价,明知陷阱也往里跳,由此又使得建筑市场中的业主们受利益驱动,萌发了“不欠白不欠”的不健康心态,导致市场主体——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不平等交易。

  (二)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是工程款拖欠成风的根本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和法制经济,社会运行的基础之一就是信用体系。我国市场经济发育尚不充分,信用法规不健全,信用档案、信用征信、工程担保等一系列信用制度远未建立,往往由于守信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收益和相应的鼓励,失信者得到了不应得到的收益甚至暴利而没有受到应有的谴责和处罚,客观上形成了对市场行为的不良诱导。从建设单位情况看,信用意识普遍淡漠,信用缺失行为盛行。有的建设单位不按照基建程序办事,在建设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超投资申报项目,无资金先上项目,减少资金上大项目,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给工程项目留下很大的资金缺口。有的建设项目投资者受利益驱动,把拖欠工程款作为一种经营手段、生财之道,不讲信用、不守合同,就是有钱也理直气壮地拖欠工程款。从施工队伍情况看,建筑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建筑企业普遍缺乏信用风险防范意识,对被拖欠的应收账款视而不见,只满足于能够揽到工程,因此在承揽工程中往往忽视信用风险,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