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的无效情形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0-09-01 18:52:15


  在居民经济生活当中,民间借贷活动非常频繁,民间借贷行为中的债务人通常法律意识薄弱,书写的
民间借贷合同可能存在大量无效合同的情况。那么到底什么样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民间借贷合同的无效情形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民间借贷合同的无效情形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从上述两个案例来看,案例一的情形符合该《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情形,据此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案例二属于本条第(三)项情形而认定借贷合同无效。

  二、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后的处理

  1、未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返还本金。,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案例一中的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判决借款人返还本金。

  2、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应依法予以收缴。依据《民通意见》163条:在诉讼中发现与本案有关的违法行为需要给予制裁的,可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案例二中的借款用于赌债,用途不合法,违法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不予保护,依法予以收缴。出借人,在明知其用于赌债而出借的情况下要其返还借款,。

  3、关于合同无效后的利息处理。目前,法律并未有明确规定,但从法理上讲,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系合同自始无效,双方并未成立借贷关系,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方应当赔偿无过错方的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在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大多数情况时双方已知或者应知的情况,因此双方均有过错的,。这一点从本文案例一中也可窥见一斑。但是,,,但可以要求支付原告从起诉后到被告返还借款期间的利息,应作为资金占用费由被告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给付。

  三、无效民间借贷合同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1、借款人返还借款

  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行,则不得履行。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

  2、赔偿损失

  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贷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3、追缴财产

  如果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

  如果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于赌博、贩毒、走私等非法行为的,对借款本息应当收缴。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民间借贷合同的无效情形是怎样的的全部内容。无效的民间借贷合同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可能会损害到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