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放弃继承遗产 夫债妻子独自偿还

发布时间:2019-08-10 09:04:15


  近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由于借钱的男方突然去世,家人明确表示放弃遗产继承,。

  5月31日,,称村民赵明先后向自己借款30万元,于2011年2月9日出具欠条一张,约定每月给付利息7000元。谁知不久赵明因故突然去世,其家人对30万元的欠款不予认可,、妻子和儿子4名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4名被告辨称:赵明已死亡,借款事实难以确定;赵明没有遗产,即使有遗产,被告也放弃继承。

  经过庭审质证,:赵明向原告刘发生借款30万元,有借条佐证,可以确认。该借款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被告赵明妻子没有证据证明该借款应由丈夫个人偿还,所以应对该借款承担清偿责任。其他3名被告明确放弃继承,对赵明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对于原告主张按约定支付每月7000元利息的请求,因该利率没有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予以支持。

:被告赵明妻子应偿还给原告刘发生借款3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每月7000元从借款之日起计算至判决履行时),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其他3名被告不承担承担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5800元,也由被告赵明妻子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