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法院强制执行工程欠薪

发布时间:2019-08-05 09:05:15


 今年国庆节,开平市某建筑公司的余某等23名员工格外开心,因为在9月30日,他们终于从执行法官手中领回了被拖欠近两年的工资

  余某等23人原是开平市某建筑公司员工,由于公司经营不善,他们被拖欠2003年至2005年期间的工资合计862041.25元,经过多次催要,公司均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支付。2005年3月余某等人向开平市劳动争议仲裁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被执行人因多年负债经营,在本地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困境。结合被执行人性质是建筑公司,在外地业务较多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一方面耐心做好员工的解释工作,另一方面建议员工提供被执行人在外地承接工程业务的线索,。经过共同努力,终于在今年8月发现被执行人在广州市的一项业务中享有工程款债权,承办法官迅速采取执行措施扣划相应款项并发还给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