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发布时间:2019-11-16 05:18:15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可以概括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第一,任何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同时分别记录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去;

  第二,所记录的账户可以是同类账户,也可以是不同类账户,但必须是两个记账方向,既不能都记入借方,也不能都记入贷方;

  第三,记入借方的金额必须等于记入贷方的金额。

  例如:

  发生坏账——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

  收到票据——借:应收票据;贷:主营业收入,应交税金

  运用借贷记账法加以处理如下:

  1.资金流入企业的业务。即资产与负债、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资产增加记入有关账户的"借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增加记入有关账户的"贷方"。

  2.资金在企业内部流动的业务。即资产、收入和费用之间或资产要素内部的增减。资产和费用的增加以及收入减少记入相关账户的'借方',收入增加以及资产和费用的减少记入相关账户的"贷方"。

  3.权益转化的业务。即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利润三者之间或一个要素内部有增有减。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利润增加记入相关账户的"贷方",减少则记入相关账户的"借方"。

  4.资金退出企业的业务。即资产和负债、所有者权益同时减少。资产减少记入有关账户的"贷方",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减少则记入有关账户的"借方"。由此可以看出,每类业务都要同时记入有关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些账户的贷方,且记入双方的金额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