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F国际数字娱乐嘉年华组委会遭遇债务纠纷

发布时间:2019-08-19 12:19:15


  IEF国际数字娱乐嘉年华素有“数字奥运会”之称,是全球首个由多国政府共同发起的跨国界数字娱乐盛会。近日,因一起广告合同纠纷,IEF国际数字娱乐嘉年华组委会被告上了法庭。。

  原告诉称,2007年7月17日,香港亚商(中国)企业金融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与IEF国际数字娱乐嘉年华组委会授权的招商总代理签订了《国际数字娱乐嘉年华广告合同书》,约定亚商公司支付广告宣传费用,而被告IEF国际数字娱乐嘉年华组委会责给予亚商公司数字嘉年华活动战略伙伴的全部20项广告宣传回报。合同签订后,被告一直拒绝履行义务,亚商公司根本就没能享受到活动战略伙伴应有的任何宣传回报。现在,2008年度的数字嘉年华活动已经结束,被告已不可能履行合同,应该返还广告费并支付赔偿金。

  亚商公司为支付广告费曾向原告郎女士借款200万元,现亚商公司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原告,,要求被告IEF国际数字娱乐嘉年华组委会及活动的主办方、承办单位及招商总代理四家单位返还原告广告费200万元并赔偿损失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