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的法律知识债务纠纷诉讼程序

发布时间:2019-08-04 06:51:15


  诉讼费用的法律知识

  诉讼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而诉讼中的其他费用,则属于当事人应支出的费用。诉讼费用的种类、缴纳标准、缓减免的法定情形等都会给您全面介绍。

  诉讼费用的含义

  诉讼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而诉讼中的其他费用,则属于当事人应支出的费用。

  诉讼费用的种类和交纳标准

  在我国,,诉讼费用可以分为三类: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一、案件受理费和交纳标准

。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将案件分为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知识产权和劳动争议案件,四种不同性质的案件交纳办法有所差别。

  (一)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

  财产案件受理费,。根据《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和再审案件中,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具体交纳标准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财产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规定对诉讼标的额分段计算,之后相加,所得总数即为应收额。

  (二)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

  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通常是按件交纳的。在非财产案件中涉及财产争议的,按不同的情况分别收取。按照《交纳办法》,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

  1.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2.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上述案件,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对上述案件的收费有幅度规定的,在具体的实施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标准。

  二、申请费和交纳标准 ,应当交纳的费用。

  依据《交纳办法》的规定,,应当交纳申请费:、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破产;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份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5条第4款的规定,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2.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6.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7.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