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债务纠纷起诉流程

发布时间:2020-11-10 20:40:15


   在生活中,虽然很多人都会秉承着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原则,但不排斥仍然有很多借钱不还的情况,尤其当金额较大时,,一年中大概三分之一的案件都是借贷纠纷,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涉外债务纠纷起诉流程的相关问题。

  一、涉外债务纠纷起诉流程

、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二、关于债务纠纷的诉讼

  1、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三、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短期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不合格的产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

  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民法通则》以外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时效。合同法》规定:货物买卖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限为四年。

  最长时效:以上三种诉讼时效,都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最长时效为20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涉外债务纠纷起诉流程的一些内容,除此之外,小编还提醒大家,在涉及债务的纠纷中,在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更有利于执行。感谢大家的阅读,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