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条件 材料

发布时间:2019-08-23 10:45:15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条件 材料

  本学期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年级按照附件<<中国银行助学贷款申请材料及初审要求>>上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年级按银行的初审要求进行初审.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中国银行助学贷款申请材料及初审要求>>两份材料,请直接找我领取.

  学生申请材料于10月15日前统一交年级

  特别说明: 1 特困证明一定要今年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

  2 已在当地申请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在学校申请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

  3 到今年10月份还没满18周岁的学生申请贷款,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公证书.公证书范本见附件.

  4 银行审核材料非常严格,所须材料缺一不可,请年级收齐学生的材料后,先按银行要求进行初审,学生的贷款申请要写的认真详细,将家庭的困难情况写清楚. 每年都有因学生的申请写的太简单不认真被银行退回的情况.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提交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表中民政部门意见不需再盖章)

  2、助学贷款申请书。申请书包含申请人籍贯所在地及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申请贷款额度、贷款期限、毕业后偿还贷款的承诺及本人签名等。(申请书不得少于800字)

  3、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学生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声明的公证书原件)。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必须是09年6月后开具的证明原件)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教务处公章。新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高考成绩单。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后于10月15日前交年级辅导员处

  中国银行助学贷款初审要求

  一、 学生身份证、学生证必须齐全(1991年10月以后出生的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公证书。公证书见范本)

  二、 学生开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必须有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的公章;是否为09年6月以后开具的证明原件;不得有日期涂改的现象;开具的姓名必须与借款人姓名一致。

  三、 申请书:学生籍贯所在地以及家庭贫困程度、申请贷款额度、贷款期限、毕业后偿还贷款的承诺及本人签名等。原则上字数少于800个字不予通过。

  四、 审查成绩表:老生在校期间主要课程出现不及格或是有可能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不予通过;新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高考成绩单。

  五、 学生必须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分期次发放类):,

  1、 ___学年共申请助学贷款金额:写明在校期间所需申请贷款的总金额与相对应的起止学年(每学年申请不得超过6000元)

  例如::24000元,分4年发放

  (每学年分次发放的金额需在申请表上方空白处写明)

  2009-2010学年 贷款 6000元

  2010-2011学年 贷款 6000元

  2011-2012学年 贷款 6000元

  2012-2013学年 贷款 6000元

  2、还款起始日期:统一为毕业后1个月

  3、还款截止日期:最长不超过毕业后72个月且必须为整年数

  4、如出现毕业后一年内还清贷款的情况,要考虑学生的还款能力,原则上贷款金额超过1万元毕业后1年还清的不予通过

  5、表中扣款帐(卡)号不用填写,经办银行为“中国银行南京城南支行”

  六、 核对借款金额:

  1、总额度与学年分期发放的金额合计必须相等

  2、09年必须要申请09-10年的贷款,不能跨年度申请

  3、每学年贷款总金额不超过6000元,其中生活费不超过2000元

  4、不允许只贷生活费,不贷学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