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8号--发行2011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和凭证式(一期)国债

发布时间:2020-12-23 10:07:15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8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1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8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280亿元。

  

  三、本期国债期限30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31%,2011年2月24日开始发行并计息,2月28日发行结束,3月2日起,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四、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2月24日、8月24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41年2月2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五、本期国债在2011年2月24日至2月28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分销。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