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5年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8 09:06:15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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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核准2005年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上市的通知》(上证债字(2006)46号), 2005年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05宁煤债”)定于2006年5月30日在本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05宁煤债”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发行总额10亿元,期限为15年,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4.9%,按年付息,自2005年9月16日起计息,2020年9月15日到期兑付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05宁煤债”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信用等级为AAA级。
  二、“05宁煤债”以现券方式在本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05宁煤债”,交易代码为“120529”,上市总额0.23225亿元。现券交易以手为单位(1手=1000元面值)。
  三、“05宁煤债”上市首日,行情显示该债券证券简称前冠以“N”以示提醒,请各会员单位注意检查调整柜面系统设置。
  四、“05宁煤债”按席位进行交易。已购买该债券的投资者须在原购买网点委托证券公司代理买卖;上市后买卖该债券的投资者须遵循“在某个营业部买入后,只能在该营业部卖出或在利息支付日兑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息”的原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