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机场转债”债转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6 15:10:15


发布部门: 上海市主管委办局
发布文号:


  为保证“机场转债”债转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机场转债”债转股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代码为181009,简称为“机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机杨转债”债转股的转换期自2000年8月25日起至2005年2月24日止之间的交易日,因送红股、增发新股、配股而调整转股价格公告暂停转股及按有关规定,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除外。
  2、“机场转债”持有人可将本人帐户内的“机场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上海机场”股票。每次申请转股的“机场转债”面值数额须是一手(1000元面额)或一手的整数倍,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申报,不得撤单。
  3、“机场转债”的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即“机场转股”的有效申报数量以当日交易过户后其帐户内的“机场转债”持有数为限,也就是当日“机场转股”(181009)按帐户合并后的申请手数与“机场转债”(100009)交易过户后的持有手数比较,取较小的一个数量为当日“机场转股”有效申报手数。
  4、“机场转债”转换成“上海机场”股票的股份数(股)=转债手数×1000÷10[本次转股初始价格为10元]。当公司送红股、增发新股、配股或降低转股价格时,初始转股价格(10元)将进行调整,具体情况由公司另行通知。若出现不足转换一股的“机场转债”余额时,在T+1日交收时由公司通过本所登记公司以现金兑付,代码是181009,数量是1,价格为实际资金余额。此项数据可通过登记公司T+0发送的G4文件接收。
  5、即日买进的“机场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当日(T日)转股的“上海机场”股票可在T+1日卖出;非交易过户的“机场转债”在过户的下一个交易日方可进行转股申报。
  6、当“机场转债”出现赎回、回售等情况时,按“机场转债”的有关条款办理。
  7、本所将于闭市后向会员单位返回当天转股数据,转股数据加入文件中,每次转股包含两条记录,一条为卖出100009,价格为0,数量为实际转出的转债数量(单位为手);另一条为买进600009,价格为0,数量为转入的股票数量(单位为股)。
  8、“机场转债”债转股不收取经手费和佣金
  9、由于“机场转债”、“上海机场”的交易及“机场转股”业务同时进行,请务必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机场转债(100009)、上海机场(600009)、机场转股(181009)代码的区别。
  10、请各会员单位营业部根据以上要求,调整柜面业务处理系统,确保债转股业务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