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的时间

发布时间:2019-12-13 21:49:15


  印花税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项税收,,印花税的缴纳时间和缴纳金额与所签订的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那么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小编为你解答一下。

  一、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的时间

  凡印花税纳税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表报告表。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根据印花税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印花税正确的计算缴纳时间为2010年1月,计税基础为5万元。如果财务人员不清楚应税时间,在合同签订时不计算缴纳印花税,而是在预付款付出后按照预付款数额计算或者在合同执行完才计算贴花,都是错误的,都会给企业带来纳税风险。

  印花税属于凭证税和行为税,纳税人签订了应税合同,就发生了应税行为,应依法计算缴纳印花税,不论合同是否执行以及执行的程度如何。如果企业没有按照规定计算缴纳,那么就很可能会受到处罚,造成潜在的纳税风险。

  二、借款合同印花税缴纳税率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缴纳印花税),在次月申报地税综合申报表时一并申报纳税。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借款合同是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采取的是正列举的方式,只对列举出来的凭证征税,未列举的一律不征税。

  三、借款合同印花税计税情况

  1、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如果双方在口头上达成借贷协议,在借款时通过借据作凭证,应按每次借据金额计税贴花。

  2、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这种借款次数频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贴花,势必加重双方负担。因此,对这类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3、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的抵押贷款,这种借贷方式属资金信贷业务,这类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其后如果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资产转移给贷款方时,还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4、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亦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5、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款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对这类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

  6、有些基本建设贷款,先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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