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客户行为

发布时间:2019-08-09 23:55:15


  欺诈客户,是指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及相关活动中,为了谋取不法利益,而违背客户的真实意思进行代理的行为,以及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的行为。证券法规定,在证券交易中,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

  (1)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2)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3)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4)私自买卖客户账户上的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5)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6)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