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担保人责任怎么样免除

发布时间:2019-08-28 19:34:15


  民间借贷有着他自己的好处,但是和银行却不一样,民间借贷常常会有担保人的存在,有时民间借贷的担保人会担上责任,那么担保人的责任怎么免除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民间借贷担保人责任怎么样免除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担保人的设立

  1、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2、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二、民间借贷担保人责任怎么样免除

  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免责情况

  (1)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

  《担保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

  《担保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主合同无效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在民间借贷中,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有5种,包括超出“保证责任期限”不担责、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免责情况、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免责情况、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主合同无效。

  三、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民间借贷担保人责任怎么样免除的相关内容。担保人的存在是为了是借贷关系更加牢靠,为此担责就失去了本身的意义。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