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印发促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1 02:43:15


  核心内容:上海市政府于去年八月份出台了一份官方文件,提出要支持上海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发展。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及移动通信、大数据、云计算、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等信息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结算等金融相关服务的金融业态,是现有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普惠金融的重要内容。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上海政府是如何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发展的。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4日

  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及移动通信、大数据、云计算、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等信息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结算等金融相关服务的金融业态,是现有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普惠金融的重要内容。其表现形式既包括以互联网为主要业务载体的第三方支付,金融产品销售与财富管理,金融资讯与金融门户,金融大数据采掘加工,网络融资与网络融资中介等新兴、新型金融业态;也包括持牌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各类持牌金融机构设立的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法人机构或功能性总部。为把本市建成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高地,进一步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影响力、辐射力、创新力和资源配置能力,推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助力上海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现就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突出“四个坚持”

  (一)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互联网金融为符合国家及本市产业导向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和家庭居民提供多样、灵活的金融服务;支持互联网金融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跨境贸易等领域融合发展,促进相关行业转型升级。

  (二)坚持鼓励金融创新,形成竞争发展格局。切实转变观念、创新政府管理模式,以更加包容的态度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与持牌金融机构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进行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在细分领域和行业解决方案方面做专、做深、做精、做细,错位竞争、特色发展,持续提升核心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三)坚持营造发展环境,完善行业基础设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加强人才培育、研究创新、信用体系、法治环境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营造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坚持规范健康发展,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妥善处理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和风险防范的关系,切实加强投资者教育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合理有序竞争、规范健康发展。

  二、加强政策支持,促进集聚发展

  (五)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申请有关业务许可或经营资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本市发起设立以互联网为主要业务载体或以互联网业务为主要服务领域的各类持牌金融机构。支持电子商务平台等大型互联网企业在本市设立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新型金融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依法申请有关金融业务许可或进行有关金融业务备案,申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经营资质。允许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互联网金融”或“网络金融”字样,并在工商登记等环节提供便利。

  (六)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支持培育力度。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新兴业态和创新模式,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予以重点支持。支持有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方面认定,按照规定享受相关财税优惠政策。

  (七)拓宽互联网金融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政策性基金的助推作用,探索设立主要投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早期创业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鼓励各类机构投资有发展潜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

  (八)支持持牌金融机构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拓展转型。支持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持牌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广度、深度和能级。对持牌金融机构在沪设立的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法人机构或功能性总部,市、区县两级政府可根据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九)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合理集聚。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园区结合自身产业定位,建设有特色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园区),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合理集聚。对优秀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园区),市、区县两级政府可给予一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