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方式将会取得正规合法经营的地位

发布时间:2019-08-09 04:29:15


,民间金融政策将作重大调整,即允许民间借贷取得合法地位,进行阳光化经营。周学东说,新的贷款通则征求意见稿基本已经形成,,。民间金融正浮出水面,迎来明媚的春天!

  新的贷款通则涉及多项重要内容:(1)承认民间借贷的客观存在,给予其合法地位并进行阳光化经营。,这个金融制度有三部分组成:一是金融机构贷款人,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等吸收存款并发放贷款的机构;二是由非金融机构放款人;三是民间借贷。(3)民间借贷利率,超出4倍的建议不界定为非法并逐渐向市场化方向发展。(4)规范贷款业务的其他许多规定。

  新贷款通则的制定和实施将是我国金融制度改革的一件大事,具有十分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第一,,。

  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已明确肯定私营经济和个体工商户,。这里的私营经济主要是指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的形态。但是作为现代大商品经济的私营经济也必然包含与上述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形态相适应的借贷资本形态。,,,。虽然,今天对民间借贷资本的承认晚了一点,,整整花了二十多年时间才解决这个问题。但是还是应该肯定这是理论上的一个大突破和实践上的一个大进步。开放民间金融,允许其合法化,这是历史的必然。只有开放民间金融,,只有开放民间金融,使其与私营经济的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形态相匹配,才能使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初级经济相对独立的经济成分,并获得源源不断的民间金融的支持,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第二,它有利于从根本上破解数以千百万计的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破产率高,使用和担保体系不健全的小企业服务很不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