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的债权担保方式有哪几种

发布时间:2019-08-30 06:51:15


  我们知道,担保法上的担保,又称债权担保、债的担保、债务担保,是个总括的概念,内涵丰富,外延极广。那么保证的债权担保方式有哪几种?签订债权担保协议要注意什么呢?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保证的债权担保方式有哪几种

  1、作为《担保法》所规定的五种担保方式之一,保证担保是唯一的人的担保,债权人应当依法行使担保权利,积极向保证人主张保证债权。

  2、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要实现保证债权利益,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

  3、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和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

  二、签订债权担保协议要注意什么

  1、签订书面的担保合同

  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合同双方就协商的结果制定合同加油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同样的,债权的保证也需要签订保证合同,有了保证合同才能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自身的权益。此外,除了要签订书面合同,在书面合同上签名盖章之外,还需要确保保证合同没有存在违法的条款,且要严格审核合同的内容。

  2、明确保证人的责任

  债权担保中最常见的情形就是担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一旦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人就需要对债务人的债务负责,承担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风险。但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索要债务。保证人在支付完债务人债务后,可再向债务人追讨。因此,保证合同不可随意乱签,特别是数额较大的情况。

  3、注意是否变更了债权债务

  债务是可以转让的,与债务相对应的债权也是可以转让的,债权的转让需要经过债权人、债务人和受让人的一致同意。而债权担保中有保证人的,转让担保债权也需要经过保证人的同意。未经保证人同意而进行转让的担保债权,保证人不需要再承担保证责任。当然,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债权债务的转让并未切实落实的,保证人仍要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采用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合同无效,也就是说,保证合同的签订并不是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在被欺诈胁迫的情形中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保证的债权担保方式有哪几种”等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恶意串通,签订的保证合同损害了保证人的利益的,也属于无效的合同,可以撤销,保证人也就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楚雨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