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没写还款日期

发布时间:2019-08-15 16:21:15


  欠条没写还款日期

  2003年乙借甲5万元,打了张欠条,但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只是说在具体哪一天没还时需支付利息。两年前,两人在同一个城市做事,但现在乙已经回老家做生意去了。甲在要求乙还款无果后,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借款

  现在想请教您几个问题:起诉讼,有没有过诉讼时效?,?(3)若起诉,该收集哪些证据?单凭借条我觉得好象胜诉的把握不大?

  解答: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就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由于甲、乙在欠条中并未写明还款日期,因此,,诉讼时效没有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中,没有约定管辖,适合合同的一般管辖,即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因此,如果当初甲借钱给乙的地方在甲所在地时,。

  从你们所述的情况来看,案件情况非常简单,只要欠条真实客观,那么不需要其它证据就可以要回借款。当然,你如果能收集到更多的证据,如电话录音,对方书面还款承诺等,当然更好。

  另外,如果欠条上不是对方亲自所写签名,而是盖私人印章,那么你就得小心了,收集更多的证据,证明该欠条为乙所写则尤为关键。如果对方否认的话,对你就相当不利。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