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置换是把双刃剑

发布时间:2019-08-17 17:23:15


  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指出,定向置换时,如果被置换债务尚未到期,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提前与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原债务结息时间、计息方法等。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2015年6000亿元新增地方债的发行和3.2万亿元置换债的发行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带来不小的供给压力。今明两年地方债发行规模进一步增加,急需多举措缓释地方债供给冲击。

  与此同时,银行和政府的博弈也进入了新常态。据媒体报道,中部某地方融资平台这几天就一直被某知名政策性银行约谈,希望将马上要到期的贷款以利息较高的延期贷款来代替国家规定的利息较低的地方债置换。并明确表示,这样可以换来未来业务的优先合作,否则,合作将受到影响。但是,这样的合作,每年将给平台增加近1个亿的利息开支。这对平台公司来说,确实是一个难以取舍的问题。

  事实上,,也是无奈之举。因为,如果不这样做,很多地方都会出现债务风险,并有可能引发金融风险。但是,这样做的后果也是很难预料的。如果不能有效防范和积极化解,仍然会出现比较严重的债务风险。所不同的是,债务风险的发生时间发生了变化。

  必须注意的是,在债务置换下,除了风险向后推移之外,还有可能积聚新的风险。因为,随着债务置换的逐步到位,平台公司的债务风险也被暂时化解了,多数平台公司的债务被政府接了过去。那么,平台公司的债务率下降。这就意味着,平台公司又可以进一步扩大负债了。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平台公司也正在按照这样的思路和方式扩大负债。要知道,按照目前决策层对地方债务的认定方法,除明确规定的6000亿元新增地方债之外,平台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增加的债务,不属于政府债务范畴。可是,当平台公司真正出现债务风险时,政府能够置身度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