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到期未清偿时将禁任险企高管

发布时间:2019-08-14 16:12:15


  昨天,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果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不予高管任职资格。

  意见稿明确了对高管不予核准任职资格的条件,对申请人员的要求明显提高。;;;;因涉嫌重大违法,立案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