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代理98中国石油企业债券利息兑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4 03:58:15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发布文号: 中国结算沪业字[2005]143号
各结算单位:
  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本公司将于2005年9月8日代理兑付所托管的98中国石油企业债券(挂牌名称为“98石油债”,证券代码为“129905”)2004年度利息。现将有关兑息事宜通知如下:   一、“98石油债”期限8年,每年付息一次,本年利率为4.5%,债权登记日为2005年9月6日,付息日为2005年9月8日,每百元兑付利息4.50元(含税),兑息代码为770905。
  二、本公司在确认代理兑息资金到账后,于2005年9月7日通过结算系统进行该债券利息资金兑付,兑息资金于2005年9月8日统一划至各结算单位在本公司的交收账户内,各结算单位须及时对投资者支付。
  三、发行人在2005年9月1日《上海证券报》上已刊登“98中国石油企业债券付息公告”,请各结算单位按照发行人公告办理兑息和利息税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