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债务之生前侵权

发布时间:2021-05-26 17:49:15


什么是遗产继承债务之生前侵权?生前侵权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为逃避自己的债务,降低自己遗产的偿债能力,故意非正常地处理自己的财产。这种特殊侵权行为与普通侵权行为与普通侵权行有何明显区别?遗产继承债务之生前侵权方式有哪些,请看下文。

  中国学者在论及继承活动中对债权人利益保护时,一般将债权人范围及受侵害方式做狭义界定,主要考虑对死者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和对继承人侵权行为的禁止。然而, 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普遍地将保护范围扩及到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债权人,被继承人生前侵权行为亦被列入禁止之列。我们认为,唯有如此,才能全面充分地保护债权人利益。在实践中,债权人利益受侵害形式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本文为您着重介绍债权人利益生前侵权行为。

  生前侵权。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为逃避自己的债务,降低自己遗产的偿债能力,故意非正常地处理自己的财产。这种特殊侵权行为与普通侵权行为与普通侵权行有明显区别:(1)侵权主体就是死者本人, 侵权行为正是其生前亲自所为。(2)死者侵权意图十分明显, 若其无不良动机,则不属于侵权。(3)侵权时间发生于死亡前一段期限内, 而其后果往往直到遗产清理时才暴露出来。(4 )侵权手段并不表现为对财产的直接侵害,往往貌似合法处分,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且因“死无对证”,债权人一旦受到侵害,将很难得到救济。

  由于死者生前有相当充分的时间准备,其可采用的侵权方式比较多样,具体包括:(1)无偿赠与他人财产;(2)非正常低价出售财产;(3)对原先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故意提前清偿;(5)故意放弃自己特定的债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