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逃废债的现状

发布时间:2020-09-18 08:19:15


本文讲的是逃废金融债务。企业逃废债已经成为我国金融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一些地区和企业利用各种手段(主要是通过改制方式)逃废债的情况相当普遍。...
企业逃废债的现状
企业逃废债已经成为我国金融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一些地区和企业利用各种手段(主要是通过改制方式)逃废债的情况相当普遍。据调查统计,截止2000年末,全国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开户的改制企业为62656户,涉及贷款本息5792亿元,经过金融债权管理机构认定的逃废债企业32140户,占改制企业的51.29%,逃废银行贷款本息1851亿元,占改制企业贷款本息的31.96%。在逃废债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22296户,占逃废债企业总数的61.37%,逃废金融机构贷款本息1273亿元,占逃废债总额的68.77%。至2001年6月末,安徽省逃废各类金融机构债务的企业达14656户,逃废债本息139亿,占同期全省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5.4%。企业逃废债的形式和手法可谓名目繁多、花样百出,主要有七:一曰公然赖债。对银行主张债权的行为置之不理,拒绝在贷款催收通知书上签章,以使贷款丧失诉讼时效。二曰破产销债。搞不规范破产,有的企业在提出破产申请前已将其资产暗中处置,然后再设法进入破产程序;有的则在破产过程中做手脚,使银行的债权得不到清偿。三曰“脱壳”悬债。采取“金蝉脱壳”的方法,将原企业有效资产抽空,转而成立新企业,却把贷款债务仍挂在原“空壳”企业名下。四曰兼并卸债。兼并企业只接受被兼并企业的有效资产而不承接或少承接其贷款债务。五曰承包租赁甩债。将企业承包或租赁出去,发包方、出租方只享受收取承包金、租金的权利,而不承担还贷付息的义务。承包方、租赁方也不承担银行的贷款债务。六曰变卖逃债。将企业变卖转让,所得变卖款项用于职工置换身份等方面,不按规定偿还贷款。七曰销户废债。即将资产抽逃、处置一空后,随即注销企业,把银行债务废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