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虚构债务 进行虚假诉讼

发布时间:2019-08-19 17:16:15


  核心提示:东莞中院针对虚假诉讼案件进行调研,发现虚假诉讼案件中当事人有特殊关系且相互配合,集中离婚、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等等。,借助科技手段,强调诚信原则,严惩恶意诉讼来打击虚假诉讼行为。

  为按城镇标准获取高额赔偿金伪造工资证明,为提出管辖权异议提供虚假居住证明,为骗取另一方财产离婚夫妻一方虚构债务恶意诉讼……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民商事案件的大幅增加,借助诉讼这一合法形式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诉讼现象频频发生。

  近日,、虚假诉讼的行为,并通过严查证据、测谎鉴定、倡导诚信、罚款惩戒等手段予以打击防范,呼吁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勿滥用诉讼权利铤而走险。

  对于虚假诉讼案件,,主要存在着以下特点:一是当事人之间关系的特殊性。虚假诉讼案件当事人之间一般存在亲属、朋友等特殊关系;二是当事人之间配合默契,查处难度较大,为免露出破绽,当事人到庭率较低,大多委托诉讼代理人单独参加诉讼,;三是案件类型相对集中。分别为离婚案件、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异议案件、买卖合同纠纷等。

  虚假诉讼的滋生和蔓延,,也容易使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遭到损害。

  对此,,打击防范虚假诉讼行为:一是严格审查证据,主动调查查证。在阅读案件材料时,法官对证据进行严格审查,一旦发现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有造假嫌疑,即通过各种方式查清案件事实,如委托专业机构对存在伪造嫌疑的借条进行司法鉴定等。二是借助科技手段,辅助法官办案。针对案件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孰真孰假难以界定的情况,对当事人进行测谎鉴定,加强法官“心证”,帮助审查、判断证据,也可对当事人产生警戒作用。三是强调诚信原则,强化证据意识。向当事人明确诉讼参与人的举证责任、证据的重要意义及恶意诉讼需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试行“一案一承诺一提示”制度等,引导诉讼双方及代理人凭良心、讲诚信、重证据、依法律。四是严惩恶意诉讼,彰显法律尊严。我国法律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伪造证据的当事人作出罚款决定予以惩戒。

  虚构债务骗取另一方财产

  2010年9月17日,起诉称杨某燕向其借款380万元未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