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债务 把房子过户给女儿

发布时间:2019-08-21 02:23:15


  核心提示:,陈女士本应偿还丈夫借款3万元及利息,却没有还钱。后来陈女士把房产偷偷转移到女儿,最后女儿承认没有支付房款,签订假合同,陈女士筹集3万元还钱。

  虎门镇陈女士欠下他人借款3万多元,,竟然还串通女儿,将名下房产偷偷转移到女儿名下。虎门法庭执行法官慧眼识破,母女俩不得不坦白了作假真相。最终在法律威慑下,陈女士当场筹钱,还清了借款。

  欠债3万元“潜水” 房子过户给女儿

  陈女士的丈夫前几年因生意周转,借了朋友欧先生3万元,但一直没有归还,后下落不明。。2012年5月,,陈女士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判决生效后,陈女士一直没有还钱。

  2013年9月,。负责执行本案的邹溪海法官多次电话通知陈女士,但陈女士都以种种借口拒绝还款,也不到法庭接受调查。执行法官多次寻找,陈女士均玩“潜水”,避而不见。

  11月15日,,称陈女士名下可能有房产。执行法官遂到房管部门查询,发现陈女士名下原来确实有一套房产,但已于11月5日过户给他人,新业主是一名女性。执行法官怀疑被告玩“房产漂移”把戏,遂向公安机关调取陈女士家的户籍资料。原来,新业主是陈女士已成年的女儿。执行法官随即按地址找到这套房子。经打听,陈女士及其家人平时就住在这里。

  母女谎言“穿帮” 马上筹钱还债

  11月26日晚,执行法官带着搜查令,来到了这套房子的楼下,打电话让陈女士马上过来。陈女士刚开始还想抵赖称自己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得知执行法官已到了自己家楼下,遂答应马上回来。

  正在等候期间,陈女士的女儿正好回来。执行法官遂将这对母女一起带回法庭。

  面对法官的问话,陈女士坚持称,该房子是她卖给了女儿。当法官盘问其女儿时,其女儿也称是跟妈妈买的房子,但竟然说不出买房的具体价格,后又称该房款是其男友支付的。执行法官警告其钱款来往均可查银行流水账单,要实事求是,否则要负相应法律责任

  经执行法官的严厉警告,陈女士的女儿终于承认是跟其母亲签订了假合同,没有支付房款就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陈女士眼见“穿帮”,只好承认造假逃债的事实,赶紧让家人筹集3万多元钱送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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