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贷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0-12-03 15:20:15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个人借贷如何处理的问题,我有个朋友向我借了1万元,托了半年还没还,我如果要起诉他,如果他没有偿还能力,起诉他有用吗?还有如果要起诉,需要大概多少钱的费用。

  律师解答:你好,关于你咨询的个人借贷如何处理的问题,如果你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你的朋友欠你1万元并且未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进入执行环节他没有偿还能力,可以进入执行中止阶段,待有能力时在予偿还,在此情况下,,债务人的具体住址,送达相关文书。诉讼费用,没多少钱的。

  上述解答仅供参考,未尽之处敬请谅解!

  关于个人借贷相关法律知识:

  借款诉讼时效

  可以参考《民法通则》以下条款:

  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第八十八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中有关质量、期限、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

  (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有特殊情况的,。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