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将财产易名 铁证揭示精心骗局

发布时间:2019-08-17 04:59:15


  6月13日,,成功扣划了被执行人刘X以其亲弟名义存入银行的存款,使该起七年积案终于园满划上了句号。

  1999年9月,江波与刘X签订了一份购买合同,双方约定由江波给付刘X定金6000元,刘X于同年10月30日之前办好土地工买卖手续。如刘X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办好应将6000元定金退回,如逾期10日以上应双倍返还定金。协议签后,江波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而刘X没有履行义务,为此,江波起诉,要求刘X双倍返还定金。,于2000年11月依法判决刘X双倍返还定金共计人民币12000元给江波。判决生效后,因刘X未能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因被执行人刘X外出地址不详,而其唯一的财产只有一栋二层楼房,且该楼房为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宜拍卖,致使该案执行受阻。

  2007年4月,经执行法官四处打听,获知被执行人刘X所在村庄土地被A公司全部征用,被执行人刘X的一栋二层楼房也在征用之中,在A公司对被执行人刘X的房产测量面积时,被执行人刘X将其房产登记在其父刘X年的名下,当房产拆迁补偿费进行发放时,被执行人刘X又将该房的拆迁补偿费登记到其亲弟刘X勇名下,。

  细心的执行人员发现,该房的房产户名为刘X其父,而房产拆迁补偿费又为其弟刘X勇,其中肯定有诈,为此,执行法官从该房的建成时间、奖金来源等方面一一调查,最终在铁的事实面前,刘X本人和其父、其弟不得不承认了他们精心设计的是一个骗局,即被执行人刘X的房屋拆迁补偿费是以其亲弟刘X勇的名义存入银行的。

  在银行的大力协助下,该院成功将执行标的款予以扣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