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远天下年报称其已无运营业务成空壳公司三方债权债务

发布时间:2020-04-11 09:44:15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i美股讯) 北京时间10月智远天下14日 智远天下今日收盘下跌7.10%,收报0.29美元。受盘后提交的年报影响,截至发稿时间(北京时间08:41),该股盘后交易价在收盘价基础上再度暴跌27.08%。
在今日盘后提交的截至2010年6月30日的年报显示,智远天下在该财年最后一个季度里,逐渐终止了业务运营,而且未获取任何运营利润。该公司管理层还在年报中宣称,作为一家没有业务运营的公司,智远天下将不足以产生维持运转12个月所需的现金收入。
智远天下全称北京智远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提供保险网络营销解决方案的IT服务商,旗下运营财险及寿险电子商业交易平台--搜保网。
2010年1月8日智远天下接到纳斯达克退市警告,后曾多次发表声明称要重新满足纳斯达克交易所的交易条件;10月1日,鼎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称要将资产注入智远天下,但是拟议的交易还需要由双方董事会和股东的批准,目前此交易尚无更进一步的信息披露。
今日根据智远天下提交的2009年报显示,该公司已经无任何运营业务,成为一个空壳公司,而且此前该公司进行了一系列复杂的子公司交易,详细参见以下该公司财报:
--子公司交易
2010年6月30日,智远天下与香港金诺国际有限公司签订一份股权收购协议,后者作为第三方,之前与智远天下及其子公司无任何关系。根据这份股权收购协议,智远天下将出售其股权给香港金诺国际有限公司,后者将以大约10万美元的价格从智远天下手中购买所有Rise Grow已发行股和在外流通股。这份股权收购协议执行后,智远天下将会卖掉其所拥有的以下公司所有利益:1) Rise Grow,2)New Fortune Associate (Beij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以下称为NFA,该公司为Rise Grow全资子公司)3)Beijing ZYTX Technology Co., Ltd(以下统称ZYTX)(Rise Grow公司通过NFA公司完全控制的一家公司)。
在6月23日,智远天下就开始了这项交易,该公司计划将Guang Hua保险代理有限公司(Rise Growt通过ZYTX完全控制的子公司)所有已发行的和在外流通的股权出售给Ever Trend投资公司(智远天下旗下全资子公司)和Beijing San Teng Da Fei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以下简称STDF),(Ever Trend投资公司完全控制的一家公司)。
另外,智远天下旗下子公司--ZYTX与STDF公司及Beijing Yingtong Jixun Sci-Tech Development Co., Ltd(为第三方公司,以下称为YJSD)签订三方债权转让协议。此前,智远天下已预付约2,050万美元给YJSD公司,用于购买其无线互联网终端产品。根据这份债权转让协议,ZYTX 将会把YJSD的部分预付款项转让和出售给STDF,YJSD已经批准了此次交易。同时,ZYTX与STDF签订软件版权转让协议。根据这份转让协议,ZYTX将转让和出售其软件,版权和知识产权给STDF。这两项交易完成后,智远天下仍保留ZYTX部分财产,而后者的股权将会在交易中出售给第三方。
--停止业务
截止至2010年6月30日,智远天下开始逐步结束其业务,而且该公司没有任何经营收入。疲软的经济市场导致了该公司所有业务收入的大幅下降,而这也是该公司停止其业务的原因。因此,该公司目前还没有任何业务运作,被认为是空壳公司。该公司管理层正在寻求通过反向收购将本公司股份出售给第三方的出路。
该公司目前账目上只有一些名义上的办公设备资产剩余,并正在寻求买家。
--现金及资本
截至2010年6月30日,智远天下总拥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92,092美元。该公司目前已经停止了所有业务运营,以便能继续维持公司其他运作。我们希望获得潜在投资者的资本注入或通过兼并或收购方式寻求其他发展机会。但我们不能保能必然获得资金或或其他发展机会。但如果我们在此次筹资项目中获得成功,相信充足的现金流足以应对未来的债务


(美股 辛伟康编译)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